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作者: 时间:2022-06-03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具备马克思主义素养和现代公共精神以及经、管、法基本专业素养的复合型应用人才,培养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多方面知识以及应用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行政或管理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

二、培养规格

.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专业素质: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

面的基本能力;具有定量分析和计算机技能;具有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熟悉我国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具备较高水平的依法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3.文化素质:具有专业以外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能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具有较宽厚的文化修养和高尚的品格及情操;传承客家优良文化传统精神。

4.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奉献精神,具备

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

核心课程: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法学概论、公共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

概论、公共政策学、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理论与实践、非政府组织管理、公共工程项目管理等。

四、学制与培养制度

学制:4 年

修业年限:4-6 年

授予学位:总学分为166。修满所规定的全部学分,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毕

业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计划表(见表1)

六、实践教学课程统计表(见表2)

七、课程类别及学时、学分统计表(见表3)八、教育活动时间分配(见表4)

九、毕业要求实现矩阵(见表5)

十、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关联度矩阵(见表6)

制定人:陈标

审核人:侯聪玲

审定人:蔡国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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