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作者: 时间:2022-06-02 点击数: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毕业生能在党政机关、立法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或基层组织等胜任有关法律实务工作或者继续更高层次的专业深造。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事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运用法律管理事务的基本能力。学生毕业时应当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社会公德和法律职业道德;传承客家优良文化传统精神。

2.专业素质:树立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伦理观,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

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初步能力;具备初步的思辨能力、决策能力、自学能力、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图书情报资料检索能力。能够使用书面和口头表达方式与业界同行、社会公众就本专业领域现象和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与交流。能够应用本学科基本原理、方法对本专业领域问题进行判断、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并形成解决方案。能够恰当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分析工具,对本专业领域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处理,完成所从事的专业任务。

3.文化素质:了解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

知识,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不断提高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

4.身心素质:具备一定的体育、美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

的生活习惯,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健康的个性与健全的职业人格、心理素质和奉献精神,具备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备一定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专业领域实践活动中能够理解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能够在团队活动中发挥个人作用,并能与其他团队成员合作共事。

三、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核心课程:包括新增必修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业必修课法理学、宪法

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职业伦理共10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私法学、国

际经济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限选课5 门,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司法等若干专业任选课程。

四、学制与培养制度

学 制 :4年

修业年限:4-6 年

授予学位:在规定年限内,按要求修满164 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计划表(见表1)

六、实践教学课程统计表(见表2)

七、课程类别及学时、学分统计表(见表3)八、教育活动时间分配(见表4)

九、毕业要求实现矩阵(见表5)

十、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关联度矩阵(见表6)

制定人:杨永林

审核人:侯聪玲

审定人:蔡国芹

版权所有©嘉应学院         粤ICP备05008878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17号     玖零网络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