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正义”的专业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具有社会工作价值理念、掌握社会工作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社会工作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社工实务能力,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的社会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司法、企业、卫生、社区等领域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以及评估与操作等工作,尤其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部门和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与社会福利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社会工作人才。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学习和掌握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接受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临床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社会组织机构以及社会福利行政、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与技能、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会工作实践及管理等多方面的主要知识和基本技能。具体达到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一)素质要求
本专业学生必须具备能够从事社会工作实践的综合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传承客家优良文化传统精神。
2.文化素质。具备良好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及科学素养,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了解并尊重文化的多样性。
3.专业素质。关心社会、认识社会和服务社会。具有从综合性、整体性视角分析社会现象的知识与能力;具有对多元文化的认知、理解与沟通的知识与能力;开展社会服务,具有促进社会政策完善与社会进步的价值取向、专业知识和能力。
4.身心素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质测试标准。心理健康,乐观向上,具备良好的自我调适能力。
(二)能力要求
本专业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注重学生能力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具备以下能
力:
1.基础技能。具有良好的中文表达能力;能够运用外语进行研究和交流;熟练掌握计算机及信息技术。
2.专业能力。熟练掌握社会学类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够运用社会学类专业的视角,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具备从事社会调查与研究、市场研究与咨询、社会咨询与规划、政策研究与评估、行政管理与人力资源开发、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职业能力,以及运用社会学类专业知识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
3.学习与创新知识的能力。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良好的创造性、反思性和批判性思维能力;设计工作和研究的项目、内容与方案的能力。
4.知识应用与职业工作的能力。对现实社会的了解、认知和适应,理论联系实际,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管理和团队合作、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三)知识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社会工作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主要知识,掌握社会工作核心价值观及主要伦理准则,掌握一定的社会工作管理知识,并得到专业知识的系统教育和实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1.基础知识。扎实的中文;良好的外文;文献和信息检索。
2.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备一定的心理学、民族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哲学、历史学、经济学、伦理学、统计学等学科的知识。
3.自然科学知识。具备一定的高等数学、信息科学、环境科学、物理科学、化学、生命科学、地理科学等知识。
4.国情与国际知识。熟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民族、宗教等方面国情,了解世界人口、民族、文化、国家和社会状况。
5.专业知识。掌握社会学类专业的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及学科发展,分支学科与主要研究领域的相关知识。
三、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社会学、人类学、社会工作
核心课程: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个案工作、小组工作、
社区工作、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政策概论、文化(社会)人类学概论、社会研究方法。
四、学制与培养制度
学 制 :4年
修业年限:4-6 年
授予学位:在规定年限内,按要求修满157 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计划表(见表1)
六、实践教学课程统计表(见表2)
七、课程类别及学时、学分统计表(见表3)八、教育活动时间分配(见表4)
九、毕业要求实现矩阵(见表5)
十、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关联度矩阵(见表6)
制定人: 杨浩楠
审核人:侯聪玲
审定人:蔡国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