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学生分会公章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0-05-18 点击数:

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学生分会是政法党政和嘉应学院学生会领导下的学生群从组织,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学生分会公章是其行使权利的象征和标志。公章的使用是代表该组织行使其受法律保护权利的严肃行为,因此,为了使用权政法学生分会的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公章管理制度:

1、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学生分会公章属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学生分会所有,是政法学院学生分会行使的标志

2、公章由政法学院学生分会秘书处负责保管

3、凡是以政法学院分会名义向全学院颁发的各种文件或证明,或以政法学院学生分会名义向上级上交的各种书面材料、文件等均应盖政法学院学生装分会公章,方为有效

4、凡加盖有政法学院学生分会公章的文件或证明,均代表其内容是经过政法学院学生分会审议、确认、复核或认可的真实材料,具有代表政法学院学生分会行使用其各项职能的效力

5、凡以政法学院学生分会名义向生学院各班发布的各类文件和签发的各种证明须经学生分会全体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加盖公章,由秘书处统一颁发

6、在使用公章是,需先向学生分会主席提出申请,经批准确认后,到秘书处统一盖章

7、学生分会下属各部门及学生分会全体委员不得随意使用公章,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私自使用公章者承担

本制度经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团总支

政法学院

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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