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作者: 时间:2025-05-14 点击数: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1K 办学层次:专升本

学习形式:函授           类型:非师范              教学单位:政法学院

入学方式: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正式录取入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毕业生能在党政机关、立法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或基层组织等胜任有关法律实务工作或者继续更高层次的专业深造。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事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运用法律管理事务的基本能力。学生毕业时应当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社会公德和法律职业道德。

2、专业素质树立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伦理观,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初步能力;具备初步的思辨能力、决策能力、自学能力、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文化素质: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4、身心素质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健康的个性与健全的职业人格、心理素质和奉献精神,具备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备一定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专业领域实践活动中能够理解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三、学制与学位

1.最低修业年限2.5年,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

2.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照《嘉应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嘉院校办〔202228号)执行。

四、课程介绍含课程内容、教材、参考书目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本课程主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等内容进行详细阐释,由点及面、由浅入深,呈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知起点和解释框架,不仅有助于学生更深入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利于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念学习其他部门法。

1.教材: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编写组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民法专题》是以民事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教育部确认的法学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必修课程。民法学是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的课程。

作为法律体系最重要的法律部门,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是市民社会最基本的法律规范,为保障民事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从课程体系看,民法学以民法总则为主要研究对象,内容包括民法概述、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和人格权法等内容。

1.教材:

民法学(第二版)上、下册,王利明主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2.参考书目:

《民法学案例教程》贾志敏王俊霞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三)《刑法专题》涉及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在介绍刑法最重要的基本原理即犯罪构成的基础上,分析讨论社会热点案件和常见个罪。刑法是社会生活中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生命、自由、财产,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基本法律,它关系到所有人的基本生活利益。本课程强调立足于我国的现行刑法的具体规定,结合生动的案例,将我国刑法学的基本原理阐释出来,对普及法律知识,帮助青年学生正确认识违法犯罪的界限,自觉维护法纪,远离犯罪有积极意义。

1.教材:

《刑法总论》,陈建清 王学沛主编,科学出版社。

2.参考书目:

《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系列书籍,法律出版社

(四)《经济法学》主要包括经济法总论、市场行为规制和宏观经济调控三个教学模块。通过该门课程的教学,力求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关于经济法主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中央银行、税收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训练学生运用相关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使理论真正应用于实践,同时引导学生关注并研究经济法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最新发展动向。

1.教材:

《经济法学》(第三版),张守文主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2.参考书目:

《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三版),徐孟洲主编。

(五)《中国法律思想史》主要包括中国奴隶制时期法律思想(中国法律起源)、封建制时期法律思想、近现代法律思想等三个教学模块。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能客观看待中国历史,真正以史为鉴,了解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与当时社会发展的关系;全面掌握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脉络,尤其着重于各历史时期法律思想家关于法的思想变迁的社会条件;力求解读各时期中后期法律思想家关于法的观念的变化及应对、效果、经验教训等。综合培养学生全面把握历史素材、综合评价法律思想发展脉络、联系历史理解探索现实法治问题的能力。

1.教材:

《中国法律思想史》,刘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版。

2.参考书目: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马小红、姜晓敏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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