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含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开题论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2-24 点击数:

 

 

 

教务字〔2022〕7号

各院(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含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开题论证,检查、论证结果将作为项目资金划拨和结题验收的依据之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论证内容

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含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含教改)项目进行开题论证。

二、工作组织和要求

1.中期检查、开题论证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校将组织不少于5人的具备相关项目建设经验的专家组。

2.中期检查、开题论证工作采取现场汇报的形式进行,包括项目汇报、专家提问、答辩、专家意见反馈等。由项目负责人代表项目组,以PPT形式对项目研究背景、内容、研究的可行性、研究的步骤构想、经费安排以及预期的研究成果等进行汇报。项目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环节5分钟。

3.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听取专家意见,优化项目研究建设方案,提高项目研究建设质量。

三、检查、论证时间

2022年3月下旬,现场论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

1.2020年立项项目提交中期检查表(附件2);

2.2021年立项项目提交开题论证书(附件3);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六份,在3月11日前提交至教务处(何侨生208室)。

(二)电子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把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在3月11日前上传至超星平台:http://jyxy.kypt.chaoxing.com/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院(中心)督促项目负责人优化研究建设方案,按期开展研究、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能按期完成建设并通过结题验收。

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2186596

教务处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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