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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班级:
根据《嘉应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嘉院教〔2019〕30号)和《嘉应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嘉院教[2017]2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及补修报名工作。
重修和补修报名截至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
一、重修报名
1.重修对象
2018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须申请课程重修:
(1)课程补考不及格或补考缺考;
(2)课程缓考不及格。
2.报名程序
学生填写重修报名申请电子表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专业课由学院自行安排,公共课由学生所在学院汇总(见附件1)后报开课单位进行统一安排。
开课单位接受学生重修报名后,须将重修学生名单告知任课教师。
3.重修课程范围及门数限制
原则上仅限重修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重修课程若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动调整,课程不再开设,可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单位沟通后,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大纲指定一门相近的课程安排学生重修。
每生每学期重修的课程原则上不得超过2门。
二、补修、免修报名
1.补修或免修对象
转专业、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等学籍异动后,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对部分课程进行补修或免修的学生。
2.补修工作流程
第一步:各学院做好学籍异动(转专业、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等)同学的学业指导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帮助学生制定跟班补修计划,告知学生所申请补修或免修的课程。若因培养方案调整,补修课程停开,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开课单位协商,确定学生补修相对应学期内相似的课程。
第二步:学生填写《嘉应学院课程补修申请表》电子版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完成。专业课由学院自行安排。公共课由学生所在学院汇总(见附件2)后报开课单位进行统一安排。
开课单位接受学生补修报名后,须将补修学生名单告知任课教师。
每生每学期补修课程原则上不得超过2门。
三、注意事项
1.重修、补修工作由各学院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对本学院学生进行选课指导。
2.因转专业而申请补修的学生课表,统一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调整学生课表。
3.学生选择重修或补修时,如果申请免听,学生应在第一次上课时联系上课教师确认信息。原则上,上课时间冲突可以暂不申请重修或补修,在以后的学期再申请。
4.学生免听只是免课堂环节。免听学生需积极联系上课教师,以参加课堂外教学活动,比如作业、阶段测试、实践环节、学习心得等,任课教师根据以上课堂外教学活动确定平时成绩。
5.如果本学期需重修或补修的课程门数过多,学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或自己学习能力有选择的进行重修或补修,课程过多容易造成考试冲突,未申请课程可在以后学期重修、补修时间进行。
教务处
2020年4月21日